院發〔2021〕9号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大會和新時代全國高等學校本科教育工作會議精神,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2018年1月20日)、《教育部關于加快建設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能力的意見》(教高〔2018〕2号)、《教育部關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意見》(教高〔2019〕6号)、《教育部關于一流本科課程建設的實施意見》(教高〔2019〕8号)等文件精神,完善教授和副教授(以下統稱教授)為本科生上課制度,實現教授全員給本科生上課,提高本科教學質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教授為本科生授課是學校的基本教學制度。承擔本科教學任務是學校教師聘任的基本條件,教學工作是教師考核的首要内容。
第二章 職責與要求
第三條 教授為本科生授課任務标準為:專職教師崗教授每年承擔的本科生授課任務按照學院專職教師工作量核算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且承擔的公共必修課程(即人文社科、數學自然類課程)、學科基礎課程或專業必修課程不少于1門;行政兼職教授每年至少單獨承擔1門2學分以上(含)本科生課程主講任務,或累計授課總學時不少于48學時。
第四條 除課堂授課外,鼓勵教授承擔其它本科教學任務,包括指導畢業論文(設計)、指導學科與技能競賽、指導創新創業項目、指導畢業實習、面向學生開展講座等。上述教學任務可折算成相應學時沖抵行政兼職教授本科生授課任務。具體折算辦法如下:
教學任務 |
折算學時數 |
指導畢業論文(設計) |
指導1人計8學時。 |
指導學科與技能競賽 |
獲國家級一、二、三等獎1項分别計32、24、16學時; 獲市級一、二、三等獎1項計24、16、8學時; 獲校級獎項1項計4學時; 指導但未獲獎1項計2學時。 |
指導創新創業項目 |
指導國家級項目1項計16學時; 指導市級項目1項計8學時; 指導校級項目1項計4學時。 |
指導畢業實習 |
指導1人計4學時。 |
面向學生開展講座 |
1次講座計6學時。 |
其他直接面向學生的教學類任務 |
根據任務具體情況由教務處認定學時。 |
備注:僅适用于本管理辦法,不作為其他工作量核算依據。 |
第五條 鼓勵教授主講公共必修課程、學科基礎課程和專業必修課程;鼓勵教授率先做好課程思政,起到示範引領作用;鼓勵教授把最新科研成果融入本科課堂教學,将科研資源轉化為教學資源。
第六條 年齡超過60周歲(含)的行政兼職教授,經本人申請,其須承擔的本科生授課任務可減半。因特殊原因确實無法完成本科生授課任務的,其須承擔的本科生授課任務可申請減免。
第三章 實施與考核
第七條 各教學單位在安排教學任務時,應優先保證教授的本科教學任務,安排教學任務的教授不得隻挂名不授課。
第八條 學院将教授為本科生授課情況列入年度考核,每年公布教授為本科生授課統計數據。考核期内為本科生授課工作量未達規定标準的,依據人事考核相關制度執行相應處理,且不得晉升職稱和參加評優評先。
第四章 附則
第九條 其他系列高級職稱教師為本科生授課參照此辦法執行。
第十條 本辦法自2021年秋季學期起施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