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弘揚憲法精神,加深同學們對法律知識的了解,體會法律的重要性,法律系分團委、學生會以“全國法制宣傳日”為契機,于12月4日下午15:30在理工館學術報告廳舉辦的首屆“生活與法,随時不随意”法律講壇。
活動開始,法律系學生會主席孔龍向在場師生介紹了本次活動的目的。随後,法律系老師陳慧進行主講。陳老師首先向大家說明了《憲法》的由來及意義,并結合一些生活中的案例說明了什麼是憲法,大家該怎樣運用憲法。緊接着,陳老師詳細講解了許多與大學生緊密相關的法律知識,如《勞動法》中有關工資的問題、員工試用期的問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有關網購維權的問題等。
之後由法律系老師王哲進行主講,王老師主要研究領域為《刑法》,他在講演中結合了許多知名案例解釋了殺人、強奸、交通肇事、組織作弊等罪名,告訴同學們“不知者無罪”不适用于法律,同學們既不能觸碰那些法律,又要防止被觸碰那些法律的人傷害,也就是在生活中要做到自我約束、自我防範相結合。
本次活動共曆時兩個小時,在場師生均獲得很多解決實際問題的方法,感受到了法律的魅力。希望全院師生都能進一步增強法制觀念,從個人做起,為建設和諧法制校園共同努力。
(供稿:法律系)